一、包保内容
寝室:门窗、床铺(铁床及床板)、水电设施、墙壁、地面
教室:课桌凳、门窗、用电设施、黑板、墙壁、地面
二、包保期限
按学年承包。每学年开学初由班主任对教寝室财物作确认,并与总务部门签订包保承诺责任书。一学年结束,教寝室财物经总务部门清点核查,移交由总务部门管理。
三、管理细则
1、每学年开学一周时间内班主任对包保财物作核查、确认(逾期不作确认签字,视为无意见接收)。财物的增加、退回等由班主任到总务处办理。
2、班主任是财物包保管理的直接责任人,负责对本班级财物丢失或损坏责任的追查及赔偿督促。
3、班主任负责班级财物损坏的报修。学校总务处是维修管理部门,负责维修安排及报修督查(督查损坏不报现象)。
4、总务处按月对各班财物维修状况及费用情况进行统计;班主任每月月初到总务处对上一月维修状况作确认,并负责督促赔偿。
5、包保期结束,班主任将本班教寝室财物交由总务处核查验收,完成管理移交手续;未报修的损耗赔偿仍纳入班级包保责任内。
6、包保范围的财物,除自然损耗外,丢失或损坏由班级负责赔偿。
7、学校对给予班级的财物维修费作出规定:一学年600元(每学期300元)。包保期结束,比除班级赔偿的费用,节余部分奖励给班主任,不足部分从班主任津贴中扣除。
四、结果的使用
财物包保管理纳入班主任聘任和班主任工作考核。
五、本细则未尽事宜,将在执行过程中作修改。
六安市城南中学
2010.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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