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年级部、各班级:
为了更好地贯彻“严在规范处,爱在细微处,成在精细处”的学生教育工作要求,为了更好打造良好的校风,真正实现和谐校园、平安校园。根据研究决定,对我校上半学期发生的违规违纪学生开展再教育活动。进一步提高他们学习法律和中学生文明礼仪的意识,促成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,进而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学生。
一、 教育活动活动对象 2014年秋学期违规违纪学生及班级个别学生
二、 教育活动内容及安排
教育活动内容 |
活动时间安排 |
主讲老师 |
主持人 |
备注 |
中学生普法教育 |
11.14(周五)晚8:00 |
匡大荣(政治高级教师、高一支部组织委员) |
李传山 |
地点在
食堂四楼
会议室 |
学习及考试纪律教育 |
11.18(周二)晚9:00 |
赵玉好(教务处主任) |
商圣传 |
文明礼仪教育 |
11.21(周五)晚8:00 |
杨曙义(团委书记) |
商圣传 |
学校规章制度教育
违纪教育阶段小结 |
11.24(周一)晚8:00 |
商圣传(政教处副主任)
刘传宝(副校长) |
李传山 |
学生个别
谈话交流安排 |
年级 |
主要人员 |
时间安排 |
地点 |
高一年级 |
李传山 刘 杰 匡大荣 |
每两周的周五第三节自习 |
高一年级部 |
高二年级 |
刘传宝 徐光军 唐德俊 |
高二年级部 |
高三年级 |
商圣传 胡 晨 刘效贵 |
高三年级部 |
三、 教育活动工作要求
1、 主讲老师认真准备,主持人做好会场布置与准备、教育活动讲稿与记录交政教处存档。
2、 参加学生要认真听课做好笔记,根据听课笔记、考试成绩、谈话记录及平时表现,做为今后撤销处分的依据。
3、 每次活动请各年级部主任、支部书记到会参加。
|